據新華社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昨天舉行。作為唯一被選委會接納的提名人,崔世安當日以380票當選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得票率為95.96%,高於他在上一屆選舉中取得的95.27%的得票率。
  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依法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5年。根據修訂後的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原來的300人增加至400人。第四任行政長官的任期自2014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
  崔世安在發表當選感言時說:“我深刻認知,選舉的結果並非終點,而是迎接新挑戰、落實參選政綱的開始。我鄭重地向全澳居民作出承諾,我和施政團隊將全力以赴推進‘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偉大實踐,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澳門基本法,以改革創新的精神,落實參選宣言。”
  “我更要發奮工作、克己奉公,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施政,與廣大澳門居民一起,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為成就澳門居民嚮往美好生活的願望,而作出更大的努力和貢獻。”他說。
  選舉結束後,崔世安舉行了新聞發佈會。在談到下屆特區政府組成後面臨的首要問題時,他表示,要對民眾提出的意見進行歸納與分析,逐步加以解決。在談到下屆政府面對的主要挑戰時,他說經濟問題和民生問題都是急迫要解決的問題。
  崔世安1957年1月出生於澳門。2009年7月26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中,高票當選為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8月10日獲中央人民政府正式任命,並於同年12月20日就職,任期5年。  (原標題:崔世安當選第四任澳門特首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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